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简章
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按照法定机构模式运行,承担房地产市场、住房规划、住房租赁、房屋价格评估、人才安居与住房保障、物业管理、城市建设等领域的政策研究和技术支持工作,为全市住房和房地产管理、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技术支撑,获得国家、省、部级多项荣誉奖项。
中心设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并与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深圳大学三家科研机构流动站联合培养博士后,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博士后研究课题
博士后在站研究课题包含但不限于:
1.房地产市场监测、政策制定等研究;
2.住房制度改革与公共住房政策研究;
3.住房规划与住房调查研究;
4.深圳市房地产、房屋租赁法规制度研究;
5.房屋租赁市场规范化发展研究;
6.各类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及实践研究;
7.深圳市产业与产业用房发展演化研究;
8.城市建设管理、工程建设和建设行业发展研究(如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节能环保等方向);
9.城市大数据与智慧城市系统研究;
10.物业管理政策研究。
二、招收专业
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社会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土木工程学、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技术)、测绘科学与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及其他符合要求的专业学科方向。
三、招收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博士(博士毕业3年以内,含2020年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
(三)独立科研能力较强,具备相关课题研究背景。
(四)具备全脱产在本站从事研究工作的条件。
(五)其它要求以合作招收单位为准。
四、在站待遇
1.发展研究中心薪酬按照13000元/月的标准,并定期对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表现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者进行奖励,具体按中心相关措施规定执行。
2.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享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办公和研究条件,具体按中心相关措施规定执行。
3.凡通过开题、中期考核合格的博士后,可按规定申请深圳市政府提供的每人每年18万元的博士后生活补助。
4.符合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政策条件的博士后,中心可协助申请租赁型人才住房。
5.根据深圳市有关博士后的户口政策,博士后本人可以在深圳落户;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问题参照深圳市有关规定办理。
6.对研究成果突出和表现优秀的博士后,根据双向选择原则,中心将择优录用。出站留深工作后,可按规定向深圳市政府和区政府申请30万元 - 160万元不等的科研资助,具体以深圳市人才补助政策为准。
五、申请程序
中心常年招收博士后,请申请人将简历(个人基本信息(包含毕业日期)、博士期间科研情况、参与或主持的项目、具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等,其他辅助证明资料可以附件方式添加)发送至:750950797@qq.com,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博士后报名+姓名+专业。
中心在收到博士后入站申请简历后,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入站申请人员安排网络笔试、网络面试,合格者将安排至本中心参加现场面试。面试期间中心提供住宿,预录用者的公共交通费用在其入站后按中心财务报销相关规定予以全额报销,未录用者的公共交通费用在面试之后按照中心财务报销相关规定予以全额报销。中心将公开、公平、公正地通过考试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郎女士
联系电话:0755-83689894
邮箱:750950797@qq.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南楼2至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