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4:40-16:10
【宣讲地点】翔安校区 学武楼(1号楼)C105
空军装备部驻上海地区军事代表局2024年公开招考文职人员简章
单位简介
空军装备部驻上海地区军事代表局是空军装备部派出军事代表机构,部队驻地位于上海市徐汇区,下属单位分布在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安徽、江西、广东和湖南等省市,主要承担多种型号飞机、发动机、导弹、雷达、武器系统、电子设备、信息系统等装备产品的合同监管任务。
军事代表主要履行装备合同监管、质量监督和军检验收、技术服务等职责,是广大有志青年携笔从戎、服务强军、献身国防的理想平台。
岗位需求
岗位设置
我部2024年文职人员招考共设69个岗位,计划招考80人,包含管理岗位5人,主要从事机关工作;专业技术岗位75人,主要从事军事代表工作。
人才需求
重点面向国内重点高校本硕应届毕业生,部分招录社会优秀人才。
待遇保障
军队文职人员是在军队编制岗位依法履行职责的非服兵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成长发展
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实行岗位职务层级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管理制度,岗位职务层级由高到低设置高职、副高职、中职、初职,岗位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专业技术一级至十三级。文职人员入职后,统一安排分级分类培训和定期培训,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组织交流。
工作待遇
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发到个人的一般工资水平为:大学本科确定为专业技术十三级,平均工资标准9000-10500元左右;硕士研究生确定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平均工资标准9500-11000元左右(用人单位所在城市不同,住房补贴不同)。对于具有工作经历人员,将根据本人资历合理确定岗位等级和工资待遇。文职人员工资随岗位等级和级别调升同步调整,年度考核结果“称职”以上的,按本人年工资的10%发放奖励工资。
住房保障
文职人员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按规定享受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货币补助,住房公积金目前按照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4%确定。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住用单位的集体宿舍。
医疗保障
参照公务员医疗补助水平,建立医疗补助制度。文职人员平时看病享受社保待遇,军队给予医疗补助,每年组织健康体检;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享受优先优待。
社会保险
参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参加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建立和缴纳职业年金。
其他待遇
文职人员按照军队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假、探亲假、交通补助、看望慰问和救济等福利待遇。同时,按照现役军官的享受范围、条件和标准,执行防暑降温费(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子女保育教育补助费(现行标准为每子女每月500元)、夫妻两地分居补助(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每月报销200元通信费等福利待遇制度,按照部队驻地城市事业单位标准发放取暖补贴,每年按享受探亲假标准发放探亲路费。文职人员子女的学前教育,可就近安排入军队幼儿园。同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道路客运、水路客运、铁路客运、民航运输优先出行服务等优待。
招考程序
01·公布招考信息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发布招考信息,我部岗位计划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查看。
02·报名及初审
根据报名流程和要求,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8:00至10月31日18:00。
初审时间:2023年10月23日8:00至11月2日18:00。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4日8:00至11月7日18:00。
03·统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包含公共科目及专业科目。
04·面试和体检
根据入围人员名单、资格条件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或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面试。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05·后续环节
后续环节包括确定预选对象、政治考核、成绩查询、确定拟录取对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等。
联系我们
「联系单位」
空军装备部驻上海地区军事代表局政治工作处
「咨询电话」
021-54820830
注:详细招考信息以军队人才网公布为准。